《第三帝国史》

2022-04-01 / 分类: 阅读笔记

政治历史与社会, 2022

书籍信息

  • 书名:《第三帝国史》
  • 作者:郑寅达 / 陈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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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希特勒上台执政暴力夺权还是挤占国会?

  • 卐,德文称“带钩十字”(Hakenkreuz)。该符号出自梵文,原义“致福”和“包罗万象”,最早出现在公元前 4000 年左右生活在今伊朗境内的居民生产的陶器上,以后又作为吉祥符号或太阳的象征(日轮)出现在世界各地不同的文化中。在早期日耳曼人的图腾性标志中,也有类似的符号。1910 年左右,不少德意志人采用卐标记来象征“高贵的雅利安人种”。以后希特勒也作过类似的解释,称“黑色的卐象征争取雅利安人胜利的斗争使命”和“永恒的反犹斗争”。
  • 这些条款有着强烈的反对垄断资本和大地主的倾向,但又要求保存私有制,属于一种带有封建色彩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或自耕农式的社会主义的空想。

第二章 德国的纳粹化

  • 在国家观上,纳粹主义与意大利流派的法西斯主义略有不同。后者强调“国家至上”,如墨索里尼在为《意大利百科全书》撰写的“法西斯主义”条目中所写的:“对于法西斯主义来说,国家是绝对的,个人和集团只有置身于国家之中才是可以想象的。”在另外的地方,他又说:“国家是无数生存个人的总合体,不是各党派用来达到自己目标的工具,而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包含了无穷的后代,个人不过是其中暂时过渡的分子。” 而纳粹主义则强调,国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国家虽然是形成人类高等文化的基础,但不是创造文化的原动力,能创造文化的是赋有天才的种族”

第七节 清洗冲锋队

  • 1934 年 6 月 30 日,纳粹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令局外人瞠目的清洗冲锋队事件,该事件俗称“长刀之夜”(Nacht der langen Messer),也称“蜂鸟行动”(Operation Hummingbird)或“罗姆政变”(Röhm Putsch)。

第三章 极权主义政治体制

  •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现代政党制度和代议制度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成熟,希特勒不可能按照中世纪的专制统治模式来建立纳粹制度。
  • 德国学者塞巴斯蒂安·哈夫讷(Sebastian Haffner,1907—1999)在《解读希特勒》一书中,从另一个侧面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希特勒在从政期间,故意把一切都建立在其个人的不可替代性上。在他一手操作下,纳粹德国没有宪法,没有王朝,没有一个真正担负国家重任的政党(纳粹党只是希特勒个人夺权的工具),也没有安排接班人。“他为了个人的极权与不可替代性,有意识地摧毁了国家的功能。”
  • “领袖原则”的思想渊源是尼采的“超人哲学”。“超人哲学”无限夸大人类个体之间在智力、体力和能力方面的差异,认为在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进化过程中,必然形成两类人,一类是“超人”,一类是庸人。当个别人物具有超等潜能,完全掌握自我,摆脱了基督教的“畜类道德”或“奴隶道德”,能够创造自身价值时,他就成了“超人”。这种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有权奴役群众,而大多数民众只是奴隶和畜群,是“超人”实现权力意志的工具。
  • “超人哲学”与“领袖扎根于民众”两者结合,形成了纳粹“领袖原则”的实施准则,即绝对责任与绝对权威的无条件结合。

第四节 保护中小企业与经济集中化

  • 经济集中化是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趋势下,中小企业受到很大的竞争压力。受压者的支持和参与,是纳粹运动得以发生发展的动力之一。
  • 然而从经济全局来看,大资本非但没有受到纳粹政权的实质性打击,反而在经济集中化过程中增强了实力。纳粹当局从巩固政权、维护秩序和加速扩军备战等角度出发,经常压制中下层民众的利益诉求,采取了许多有利于大资本的举措,推动全国经济进一步朝着集中化的方向发展。

第五节 国家干预机制

  • 法西斯体制的特点之一,就是法西斯领袖通过政党和政府等载体,对包括经济生活在内的整个国家实行独裁统治。实施“统制经济”是法西斯国家的共性所在。在法西斯意大利,当局通过实行“国家参与制”,占有了 75% 的所有权,能够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直接控制经济。法西斯日本则通过“民有国营”的手段,利用所有权同经营权分离的客观趋势,通过占有经营权淡化了所有权。纳粹德国在其他领域的集权程度很高,根据一般规律,对所有权的侵犯应该比其他两国更为强烈。然而希特勒从社会达尔文主义出发,认为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是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强调纳粹党绝对维护经济私有制度。因而,纳粹时期德国的国家干预机制另有特色。

第六节 企业领袖—追随者模式的“企业共同体”

  • 1934 年 1 月 12 日,内阁会议通过《国民劳动秩序法》(Gesetz zur Ordnung der nationalen Arbeit),该法律被称为纳粹德国劳资关系的基本法,它按照“德意志法律的忠诚合同和领袖原则”规定了企业主和职工的关系,打破了企业主和职工之间纯粹物质利益关系,把劳资关系摆到了一个带有社会伦理色彩的“新层次”。

第二节 社会组织网络

  • 纳粹党在执政过程中,逐步架设起一个以自己为核心、辐射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机构重叠的社会组织网络。此举可达到一石三鸟的效果:强化社会控制网络;改变魏玛共和国时期社会组织相对缺少的状况,一定程度上满足民众“群体归属”的心理需求;按纳粹主义精神对德国社会实施整合,充实“民族共同体”的内涵。

第六节 总体战与闪击战思想的确立

  • 根据这种观点,鲁登道夫强调总体战必须动员“民族之全力”,全体民众均有责任在精神上、体魄上和物资上为未来的战争做好准备。他由此断言,克劳塞维茨关于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论断已经过时。“既然战争是总体性的,政治也必须具有总体性。……战争是一个民族为维持生存的最高努力,总体政治应该在和平时期为生存斗争作好准备……战争与政治同样为维护生存服务,但是战争是民族的生存意志的最高表现,因此政治是为战争服务的。” 这样,准备战争和进行战争就被推崇为最高的国策。

第七节 为毁约扩军服务的纳粹外交

  •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德国基于策略考虑,既不愿意因为支持日本而损害同英美等国的关系,也不希望因为抛弃中国而丧失在华经济利益和军事影响。因此,1937 年 7 月 20 日,德国外交部通过各驻外使团表示,德国在中日冲突中持中立态度。7 月 28 日,它又向日本提出抗议,认为日本的行动违反了《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同时,德国不顾日本的反对,拒不从中国撤出军事顾问团。当日本威胁要中止《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时,它表面上同意停止向中国提供物资,实际上并没有履行诺言。
  • 至此,德国在外交上以对英和解、中立法波与反对苏联为手段,步步得手,既阻止了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又初步完成了毁约扩军、瓦解对德包围圈和寻觅战友的任务,作好了对外扩张的准备。

感想

二战时期,日本反共,轴心三国反共。国内的主流解释集中在意识形态的冲突上,但是国际形势的权衡可能也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因。以日本为例,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国际地位孤立的情况下,打出反共的旗号可以拉拢德国,又不至于同英美两大强国交恶。尽管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外交权衡本质上还是意识形态的冲突而非单纯的经济军事考量,但个人认为,因时度势趋利避害的手段更为显性一些。
因此,往后看待问题,万不可全部归结为意识形态上,得从多个角度考虑。前者的做法更多是一种思维懒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