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喧嚣 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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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信息

  • 书名:《小镇喧嚣 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 作者:吴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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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干部“四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在内陆乡镇,专业和知识大多意味着中小学教师。

“如果一个乡镇政府的食堂到了中午却没有多少客人,那么这个地方的经济就没有指望了。”


一 迎检,迎检

乡镇政府一年少说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应对各种检查。要检查就离不开各类统计报表和数据,上级政府每一个职能部门为检查设计一张表格,到了基层就可能衍化成好几十张表格,一项检查5张表格、几十个数据,到了乡镇所要对付的就是数十张表格和数不清的数据,而电脑普及所带来的表格制作的方便无疑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数字化管理的泛滥趋势。结果,检查一来,乡镇干部就得为对付和琢磨各类账、表、卡、册上的数据及各类宣传标牌费尽心力。

各地中心工作可以简单理解为围绕各种任务而展开的对乡镇工作的检查考核,以及乡镇对这些检查考核的积极应对。

在乡村调研,经常能看见这种双方都深知对方利益和态度底线的柔性化人际磨合,而非国家和社会二分性的权力对撞。

荣敬本等人认为,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放权让利,县乡管理体制开始从传统计划体制下的集中动员型体制向分权的压力型体制转变,其具体表现是分层化的政治承包制。即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为了完成经济赶超任务和各项指标,各级政治组织(以党委和政府为核心)把这些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下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然后根据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由于这些任务和指标中一些主要部分采取的评价方式是“一票否决”制(即一旦某项任务没有达标,就视其全年工作成绩为零,不得给予各种先进称号和奖励),所以各级组织实际上是在这种评价体系的压力下运行的。他们认为,压力型体制的运行大致分为指标、任务的确定,派发,完成和评价四个阶段。


二 不开发 政府怎么办

我们知道,无论是动员型体制还是动员型的政治与行政运作方式,都是权力集中化的一种表现,革命战争时期如此,后革命的政治运动时期也是如此,正因为有了权力的集中(它在当代中国政治中最典型的表现是党的一元化领导),才可能通过上级的文件下达及下级的宣传动员与贯彻落实这样一种序列来实现政治与行政目标。

作为集权型管理模式的一个变种,压力型体制与动员型政治仍然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或者说前者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仍然必须依靠后者来运转,以确保中心任务和目标的实现。此时,通过高度的动员而非惯常的体制运行,或者说在惯常的体制中加入高强度政治动员的因素,将自然成为县乡领导行为的首选。

我们的农地制度存在缺陷,法律允许的,实际上缺乏可操作性。按规定土地属于村集体,只有村组织才有权代表村民与开发商打交道,但在农户分散经营的状况下,村一级实际上难以集中村民的意志,开发商对村里的权威性缺乏信任,也不愿意与村庄直接打交道,他们更愿意找政府。但政府对开发的卷入和土地的操纵缺乏法律依据,这就带来一个麻烦,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规定,尽管并不能够阻碍政府的进入与支配,却给农民表达自己的想法和维权提供了武器,加之近年来中央的政策越来越趋向于鼓励对农民权利的维护,这样,这种法律规定没有成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却好像成了专门制造麻烦的武器。

可见,无论在大集体时期还是分田单干时期,农民都以各种方式与国家博弈,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少缴公粮和赋税

相对于对征收的望而却步,无论政府还是村庄都对开发寄予着某种共同的利益期望,也许正是这种共同的利益期望促使汪书记采取了较陈、罗二人更加官方化的立场,也更为自觉和主动地扮演起基层政权代理人的角色。


三 要钱是孙子,无钱是羔羊

结果,大多数专管员收税时照样还得回过头来重新寻求乡村干部的支持,而且实际上还得由乡村干部们唱主角,专管员所能做的,最多就是负责收钱和开票。但是,上级在考核财政任务时,仍然是以乡镇和村为单位,完不成任务,也仍然要追究乡镇政府和村里的责任。这就等于说是将乡村干部的权力取消了,责任却没有丝毫的减少,由此也就增加了征收的难度。

从政治稳定的角度看,底层精英的不稳往往是促成弥散状态的底层不满被转化为实际社会对抗的关键因素,因此也是更加不可取的政策选项。

他们实际上根本不可能采纳那种具有“意识形态正确性”却缺乏可操作性,或者说从根本上就是在添乱的取消乡镇政权和将多余干部打发回家的整体式改革方案(这些方案名为改革,实际上是对现存秩序的一种“革命”式颠覆,如果有哪个当权者采纳这些方案,将是政治上的幼稚和低能),而只能采取控制基层干部现有编制,花若干年的时间,用自然退休去逐步消化基层政府臃肿的这一更为温和务实的点滴式慢性疗法。

改革派和革命派,谁更可取。当前社会风气太过左倾,过分鼓吹革命,过分贬低改革,甚至认为那是一种对当下的姑息和既得利益者的阴谋。

在权力和责任并不均等的现行体制下,政策执行的中间环节也更宁愿以下层在政策推行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难去提醒政策制定者完善和调整该政策,而不愿意以违背上级意愿的方式,通过更为前瞻和主动的方式进行预先的忠告和进言

其实,不管是通过何种方式、何种渠道,政策制定者们都并不是在一开始就十分清楚地意识到税费改革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反而会给地方基层造成新的财政危机这一局面。因此,只有当这一政策的推行本身将问题或问题的前景逐步清晰地展现在决策层面前的时候(这就是学界所称的“倒逼”与“反倒逼”的博弈。参见李芝兰、吴理财,2005),他们才最终做出了彻底取消农业税的决策。

因此,在阶级斗争的分析框架被消解之后,面对农民大量和普遍存在的与政府的逐利和博弈,我们要么先入为主地将农民视为遭受政府和干部欺压盘剥的社会弱势,而去苛责干部鱼肉百姓和野蛮横行;要么因为缺乏分析复杂社会状况的理论框架而陷入严重的盲视;或者就是因为单纯地同情弱势而根本不愿意去正视农民作为社会角色之一部分而普遍存在着的阶层性弱点。结果,基层乡村干部在农村工作中所实际遭遇到的种种真实问题和真实困难,却反而会因为缺乏与主流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相一致的理论表达框架而或者被社会中上层(包括政界和知识界)所曲解,或者干脆就处于“失声”与“消失”的境地。

孙立平、郭于华曾经讨论过类似于皮副镇长此刻在范家坝村所使用的这一类“讨饭战术”,他们把乡村干部通过自我矮化、情境错置和拟亲缘化等极富“人情味”的方式来行使权力、应对农民日常形式反抗的权力技术称作“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用”,并分析这一权力运作方式转变的基本原因在于社会转型下总体性国家权力的衰变,使传统“硬武器”的运用遭遇效用边界问题,因而乡村干部不得不转而寻求非行政化和非正规的民间权力技术去实现国家意志。

这一章最后一节记录了村政府和开发商谈判的过程,很精彩


四 播撒希望

  • 在国家严格控制工商业和住宅用地审批之时,却仍旧为教育用地的审批留下了一个口子,这也正是近几年国内各高校纷纷上演“圈地”大戏和民营资本纷纷进军教育产业的一个主要原因。
  • “谢书记的话能信几分,不必去深究,反正酒桌上的话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行
  • 老洪认为:在国家严格土地资源管理却又鼓励教育发展的大前提下,民营资本显然已经嗅到教育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所蕴含着的商机,他们纷纷利用国家的政策空间,先将土地圈占下来,盖上一部分楼,把学生招进来,然后再一边办学,一边发展。这种所谓大学,名头大都很响亮,许多都挂着某公立大学分校或二级学院的牌子,以换取社会公信度。其实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师资,往往并无固定人员,多是请一些退休或在任教师兼职,而这还算是好的,有的舍不得钱,就请一些在校研究生去上课。再如,图书、实验设备等,也跟不上,学校所设专业,也往往是跟着就业市场的行情走,就业市场上热什么他们就设什么,所以,与其说它们是大学,不如说更加类似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而且,随着日后生源的减少,教育市场上的后来者未必能赚到钱,但先到者赚饱了,又可以将资本转移到其他行业,反正土地在他们手上,这个东西是不会贬值的。所以,虽然不能说民办高校中没有真正的办学者,但多数所图者还是一个“利”字,而且,以办学的名义申请土地,似乎也已经成为现时资本圈地的一种特殊方式。
  • 毕竟当下的中国已经成为资本纵横驰骋的疆场,居于绝对强势地位的它可以以自己最为满意的方式确定与合作伙伴的关系,而这样的合作伙伴在现阶段几乎是任由他们来挑选的,因为现在哪一个地方的政府领导都是一门心思想卖地。土地是国家的,等于谁的也不是,就看你怎么利用,不卖就谁的也不是,而且,我不卖后来者也会卖,还不如在自己的任期内卖掉,这样既能见到实惠又能创造政绩。

五 周旋于商民之间

这一章记录了很精彩的政府与开发商在利益分割上的谈判事例

  • 小镇政府在处理官民纠纷上的三种权力技术:

    • 一是占领道义和法律的制高点,使镇、村在这场争议中立足于政治正确与法律合法的地位。
    • “表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
    • “在不使叶桦的利益蒙受损失并且还能有适当补偿的情况下,提供让他选择的各种优惠性的解决方案”
  • 它向我们展示出中国法律文化的实用性特征。但凡研究过村民自治的人都知道,人民公社制度解体以后,随着集体经济日益缺失,在一个渐呈原子化社会结构的村庄中,村庄社会关联日渐消解,不要说村民会议很难召开,若非因换届选举的需要,就是村民代表大会也已经很难召集。

    “法律实用化”

  • “十分有意思的是,我在小镇一年半的时间里看到了许多官—民和民—民之间利益博弈的故事,在这些充满着利益张力的故事之中,无论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官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民,法律之于他们,与其说是用来进行相互约束的一种硬性的制度规范,不如说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扩张自身利益和削弱对手的武器。”

    • 看十年之后的今天,法律在我们的心里可能仍然更多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而不是明确自己义务的规范。与十年前相比,这一思想并无太大改变,因为这张思想同国人拜神一样,都是“功利实用主义“的表现。

  • “作为书记的汪达海态度并不暧昧,他显然站在村民一边,此时他将责任都推给村民,只是一种说话的技巧,以使自己看起来更加公正,也可以借此来扮演一个村庄利益“当家人”和为民做主者的角色。”

  • “支撑经济合同有效性的那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契约的神圣和不可变更,在乡土社会还是入根很浅的,一切契约化的约定都可能随着比较利益的变化而变通,变通的结果则由双方的实力较量所决定。而更为经常的现象,则是在经济性的活动中时时处处都显现出关系与权力的交替运作,以影响经济绩效和结果的状况。所以,转型时期向我们显现出来的乡土地方性经济活动,与其说是一种市场和契约型经济,不如说它是发生在乡土社会各种权力—关系网络中的复杂的“人脉经济”。”

  • “因此,这等于是在某种程度上提醒乡村组织,只要农民不闹,就可以把补偿的价格定得尽可能地低。反过来,站在农民的角度,也会形成相应的认识:如果不闹,也就只能听任上面的摆布。结果,镇村组织“开发的政治学”就势必会遭遇到农民“缠闹的政治学”

  • “它具有官方文件那种典型的制作性特征,即简化事件复杂性,突出政府解决群众困难的效果,强调矛盾最终以圆满的方式解决,很有些如赵晓力分析过的法律案卷制作时的那种叙事程式。”

  • “掌握着权力资源的组织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赢家,而农民通过他们的缠闹所能得到的,不过是逼迫对方从牙缝中多少再挤出一点儿小利。而且,即使是这样的一点儿小利,也可能并不是普遍性的让渡,而是通过“点发”的形式给予其中的少数人,乡村组织利用人性弱点来对付农民的缠与闹,似乎也能在相当部分的场合中见效。”

  • “在当下的乡村基层,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种“弱政”与“刁民”相互促进的现象。前者由全能型政治蜕化而来,但它的前景未必一定就是人们引颈以待的“良政”——民主和法制的治理。一方面,全能型政治的治理能力的确在不断地蜕化;而另一方面,它的结构性外形却依旧存在,所不同的是,这一结构的生态背景早已随着时空变幻而由泛政治化转化为泛商业化。因此,权力组织虽然不再可能利用这一仍旧储蓄了巨大势能的权力结构去复苏全能型政治所曾经拥有的治理能力,却足以运用它去为自身谋取商业利益;而另一方面,去除了对全能型政治畏惧和走向市场之后的农民虽然未必能够改善自己的底层地位,但行动的自由权却无疑大大提高,所以,他们虽然不足以以合法的行动为自己赢得更高的政治与社会地位,却有可能以踩线和无视规则的行为部分地减轻一个日益商业化的权力组织对自己的“超经济强制“,至少是可以使这种“超经济强制”的道义合法性日益降低,从而愈益走向一种“弱政”。而“弱政”的出现无疑又会进一步鼓励“刁民”行为的普化,进而形成“弱政”与“刁民”的对垒,由此,乡村基层社会的官民互动便可能被染上一层“痞气”。”

  • “正是因为受到这样一些思维范型的奴役,我们的相当一部分学者无法看到当下农村社会真实的官民关系和治理特征,而只会以理性与启蒙主义的武器去从事对现实的批判,以泛道德化的同情去表达对底层群体的怜悯,而实质上我以为这些批判与同情却可能是在对社会秩序的维系、运行与改良进行着某种不负责任的撤卸,使本应通过“温补”或“清火”进行逐步改良的社会机制遭受到不应有的“革命性”破坏。”

    我在之前的日记里面也记录了类似的一个想法,如果只是站在人文主义的立场,一味的悲悯而忽视底层百姓的自身局限,对于社会的进步和问题的解决实际起着反作用。不分情况一味的人文主义,只是对解决问题的回避,因为只要拿着人文的武器,这种问题就在本体上为诠释为了强对弱的压榨。

六 媒

(此章提到霍布斯的“利维坦“国家,可以参见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

  • 乡村工作“对上靠吹,对下靠媒。……可以说,媒婆的巧言,商人的经济,戏子的伶俐,掮客的算计,似乎都可以在一句“慢慢地与农民媒”中找到它们各自的位置,确定各自的谱系。

  • “政府要干的事你还能拦得住”这句话,时常出自乡村干部在与农民们推心置腹的谈心之中,也出自他们在从心里接纳我这个“异域闯入者”之后的访谈之中。当他们说这句话时,“政府”这两个字似乎既与他们自己有关,又与他们无关,它更像是一个既不属于农民也不属于每一个具体的乡村干部个体的第三种力量。当他们在这个意义上用这个词来指涉公权的力量时,“政府”俨然就成了凛然不可侵犯和无坚不摧之物,它既具有崇高的权威,更具有坚强的决心和强大的权力能量。”……“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这句话凝结了乡村干部从自己的生活与工作经验出发而体悟出的关于官民互动模式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中,农民的工作就是再困难,农民就是再不配合,上面的任务也一定会完成。因为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而且还会继续证明下去,只要是政府想要做的事都一定能够做成。所以,这句话又表明了乡村干部对自身权力能量背后的制度性支撑的信仰与信心,有了这种信仰与信心,“慢慢地与农民媒”就只不过是某一工作过程中的具体方法和态度,是一种上对下的理解、包容、忍让、怀柔与安抚。在这个意义上来言及农村工作的难,也就是一种强者面对弱者的难、长者面对稚者的难和组织性权威面对散状的马铃薯社会的难。所以,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媒”并不是一种被动和无奈的选择,更不是基层干部从村庄社会的溃退,而是一种值得提倡和发扬的工作精神,是“治理艺术”(福柯,1998)从制度到实践在现实乡村政治场景中的落实。”

  • “作为一级组织机构的镇、村的职业立场与作为具体个人的镇、村干部的私人态度的错位。作为前者,他们执行上级的决定,而不论这一决定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对他们自身有利,这也正是韦伯所分析过的现代官僚科层体制的特色;”……“一方面,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他们并不想主动去为难石场业主,甚至还私下里希望他们能够继续生产;但是在另一方面,当制度化的角色要求他们非得去执行关闭石场的决定时,他们又会习惯性地(而且也只能)利用权力的优势去尽可能地减少自身的损失,或者将损失下卸,而无法顾及甚至也不去顾及业主们的利益。在这样一种将损失下卸的逻辑支配下,处于权力结构底层(尽管未必是经济结构底层)的石场业主就有可能(在许多时候甚至只能)成为政府行政行为的牺牲品。”

    “韦伯认为,官僚制是根据合理化的原则组织的,职务与权限按照高低次序排列,其活动不带私人色彩。通过这种组织手段,现代政治和经济才可能有大规模的计划性和可预测性。所以,在他看来,官僚制是造成现代政体、现代经济、现代技术的一个特殊工具,它高于其他各种管理形式,正如机器生产高于手工方式。然而,官僚制的局限性在于它导致管理的非人化,即从公务活动中排除爱、恨和各种纯个人情感的特殊主义因素。(参见刘易斯·A.科瑟,1990)在这个意义上,官僚体制内的公务人员就只是执行公务的机器,而非有着特殊生活背景、思想和感情的活生生的生命个体。随着20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政权建设”(state-making)进程的加深,作为一种体制和治理方式的现代官僚制取代特殊主义的士绅治理制度成为乡镇社会的基本管理方式,从而也就使传统人性化的治理方式在呈现出日益规范化趋势的同时,也必然表现出非人性化的特点。

  • “在土地非农化转移过程中,面对政府的强势,不要说农民,就是作为集体载体的村组也已经无法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如前所述,在征地收益的分配格局中,相对于各级政府,村民和村庄都只能得到小利。在这个意义上,村民与其说是集体社区共同体的构成者或集体土地的承包者,不如说是国有土地的租种者;而村级组织与其说是村集体权力与行政的载体,不如说是国有土地的代管者。”

  • “我们是否也应该注意到,在中国历史和现实场景中其实还存在另外一种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但却往往被忽略的命题——以官本位为核心的资源运作方式和强国家—弱社会的力量对比态势,往往是农地被以另一种形式“兼并”的重要原因。”

    相对于古代或者私有制度的土地,农民对于兼并有着更大的反抗能力。而在集体制度下,这一能力被减弱。而在强政府的体制下,国家对土地的“兼并”更强暴,更让人无力还手,其对农民的损害可能远大于私有土地之间的纯经济上的兼并。在这种体制下,农民没有抵抗体制的能力,便只能选择胡搅蛮缠这一种方法,也就是农民“可怜又可恨”的原因之一。

七 “可嫌”的农民

  • “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与自下而上的政绩取向的互动,还部分地吞食了国家以各种途径下拨的农业发展资金。这些资金往往是乡村以各种建设和发展项目的名义争取下来的,但是,钱到位以后,实际上都主要用于填补农业税的窟窿,结果,拨下来的钱最后又都返回到了上面,并没有真正用于农村,资金发生了空转。”

  • “而农民在获得补偿之后,却从此无依无靠地被抛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4]农民一无技能,二无权势,要以补偿款作为重新置业转产的原始资本显然不足”

  • “很大程度上,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讲,正是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整个社会体制与政策并没有给农民提供一个公正与平等地表达和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机会,才导致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也同样不会想到以一种更为合作与合法的方式来参与对于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及社会权利的表达。”

  • “但是,如果我们肯进一步去深究这不问前提是否合理、只问过程是否正确的政策究竟是合理还是不合理时,我们才能透过农民的“刁蛮”去发现他们作为社会底层的无奈与无助,才能去思考那种不问价值是否合理、只问程序是否合法的开发政策究竟是解放了农民,还是在以一种新的不平等与不公正方式继续剥夺他们。”

  • “于是,我感觉到,农民“种房”,赌的是开发,赌注却是自己的尊严,农民以牺牲自身社会尊严的方式来给我们的社会虚构出一个强弱“错置”的场景,并通过这一错置的场景达到“以弱制强”的目的。对于如此狡黠而又居然有效的生存技术,我不知道应该是欣赏还是悲哀。”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幽幽苍生,何时能安。

八 僵持

  • “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治者的言说是如何被转换成被治者的思想,治者的意识形态又是如何被输入被治者的身体并被内化为习以为常的行为方式的,也看到了权力是如何成为一种生产性实践的。”
  • “从老马这些农民意见领袖态度的转变之中,我再次得以感受到农民政治文化中那种强烈的“青天—贪官”(或“明主—昏官”)的二维政治认知模式。”
  • “官与民、干与群的对立是一种“角色”对立而非“人际”对立,两者有时候会重叠,有时候却可以分开,尤其是在中国人行为处事的互动格式之中,人们往往都是尽可能将其分割开来,尽可能不要将制度—结构和公域层面的矛盾与对立扯带到生活和私域中来。”

九 基层的理性

  • “法治主要只是一种治者与被治者关系的精巧安排”
  • “在这里,法治实际上成为治理者实施治理的资源,政治则成了“无政治者”反制治者的武器。

十 又是一轮收钱时

  • “可见,制度是行政背景而不是行政依据,行政结果是执行者与行政对象谈判互动的结果,是乡域管理之不同于乡镇之上的其他更为科层化的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十一 了结难题

  • 在熟人社会和亲缘网络中,面子总是相互给予,形成一种特殊的“礼物的流动”,(阎云翔,2000)物质形态的礼物如此,文化和精神形态乃至于政治层面的馈赠也是如此。一定程度上,也正是这一“礼物的互惠”才构筑并生产出得以继续维系的社会网络

  • 可见,所谓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的运作,并非一味只是依靠行政考核的“加温加压”,它同时也依靠对任务责任主体的利益诱导和成就激励机制去达成目标。

  • 洲头的经验则提醒我进一步去关注强调公共利益至上的政治文化是如何一方面强化权力行动者那种无须为具体行为承担道德责任的心态,另一方面又去消解农民维权行为的心理基础的。

  • 在此,我看到公共利益至上的文化评价机制在此时此地已经成为剥夺作为个体而存在的每一个农民具体利益的最为有力的武器,这一武器不仅赋予公权行动者在行动上几乎不受约束的自由,同时也灌输给农民在精神上的自我否定感。

    • 不仅是政府在与弱势农民群体对峙,就连农民自己由于长期生活在公共利益至上的话语环境里,也对自己进行了道德的自我放逐,所以,农民之苦,不仅在贫穷无助,也在精神的矛盾和挣扎。

十二 利益相关

  • 如果我们还要把整个事情继续想象成一桩生意,那么,这桩生意也并不发生在完全意义的经济市场上,而是发生在资源配置不均衡的政治市场上,交易的结果从一开始就是由交易各方所掌握的政治资源所决定的,而非简单的经济互动的结果。

十三 新的年轮

  • 这就是乡情,你可以坚持法律,但最后处理还得按照乡情来。在乡下,合不合法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能否化解矛盾。
  • 区里总是想把矛盾下压,让镇里出个三五万块钱摆平;作为乡镇领导,既不愿意出钱,又不敢违背区里的意见,结果,对上只讲服从,对下工作被动,更不愿意区里多开口子,最后就只能以牺牲业主的利益来达成行政目标。
  • 这并不仅仅是一个钱的问题,而是一个微观的地方政治生态环境问题,谁会如此不识相,在官民纠纷中公开站在业主这一边呢

十四 未完的结局

  • 具体的服务过程在计生迎检时已经结束,无法再现,再现的只能是按照上级政府标准化管理思路与要求制作出来的表格数据
  • 将日常的行政管理抽象为“可操作化”的数据指标,本身就是现代科层化标准管理的特色,而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为了反映工作的业绩,也天然地倾向于制作出更多的标准化表格与数据
  • 只要你想到别人可能会这样做,评比的压力也就逼得你不得不也这样做,而且这还是有行情的,马虎不得,大的形势逼着你不能不跟风。
  • 通过这样反复的检查,形成一种持久的压力,也的确能够促进工作。如果没有检查督促形成的压力,依中国人的品行,还真难保证能够做好工作。
  • 上面也不可能不知道许多数字有水分,但他仍然鼓励你通过这种作假去得高分。人都有虚荣心,你受到鼓励,得了高分,下一次就没有台阶下了,就要继续重视,继续追求完美,这样,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 检查本身就是推进和督促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检查,有的事情就落不到实处,不仅计划生育工作是如此,其他工作也都是如此,什么是国情?这就是国情。

十五 幕落幕启

  • 不过,这也确有可能诱发出真正的“刁民”行为,即以既无理又无赖的方式来与乡村组织抗衡。反正他们已经视缺失了意识形态浸润与着色的政治市场如赤裸裸逐利的经济市场,他们便也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展开博利行为,并设法逼迫乡村组织做出经济上的让步,结果,官民双方以政治行为营造出来的博弈场就真正成了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经济利益的竞逐场,政治是经济的体现这一文明社会的逻辑便被置换为经济是政治的结果的“丛林逻辑”,一切都以对力的追逐与展示来决定博利的结果。由此,基层政治因为愈益缺乏一种文化正当性的支撑而显现出某种赤裸裸的利益争斗的喧嚣与嘈杂,基层政府、村级组织、示弱与行蛮的农民在这一喧嚣与嘈杂的利益场上为着各自的利益,以各自所能调动的资源与手段展开了或明或暗的较量,在这些较量之中,各方都以调用非正式化的权力技术作为最为显著的特色。
  • 让基层政权在确保对社会有效渗透的同时,完成自身作为基层社区公共权威主体的塑造;让农民从消极无为的顺民或激进抗争的“悍民”,转换为按照现代权利规则行为处世的公民。而这一系列变化所依赖的,首先便是各种权力格局的重构,其中既包括对基层国家强制性权力的制度约束,也包括对其基础性权力的改善与增强;既包括对民权、民利的尊重和保护,也包括对底层群体的政治重塑,当然也还包括对进入乡域政治过程的各方之权力运作和竞逐方式的文化正当性证成方式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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